2012年在某政府部門工作的時候,需要修改一個現有系統,研究之下發現有兩種設計方案,兩種方案的落實方法完全不同,但無法確定那一種方案較為合適。最後決定一反常態,在構思設計的階段先來個測試,當時自己公司的Project Director與Manager都反對,因可能影響收錢的時間。但因為政府高層贊成,怕選錯方案日後推出時會造成很大的影響。最後在短時間內建立了一個小型系統,內有最關鍵的電腦程序,經過個多月的多重測試與論證,最後證明所選方案可行。
當年還開了多晚OT,不過與一起工作的同事非常熟落而且合作無間,雖然辛苦但對工作成果很滿意也做得很開心。想不到幾天前在查閱政府最新的開發指引時,意外看到其中一節,建議開發項目時,時間許可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Pilot Project / Test,每句話與當年我所說所做的都完全一樣,同一類事情其實在工作生涯裡面發生過幾次,近幾年少一點,現在看起來真的很興奮。
除了系統程序外,我也是一個多媒體的開發人員。設計有一句名言:Break the Rule!!! 我佷欣慰我從來都不會被現成的種種所限,在需要的時候要突破,尋求新發展。我常說,在熟習並融會貫通所學到的知識後,把它們全部都通通忘掉。然後
把所學所識,隨心所慾地混合使用,不被現有規條所限,一路走來效果都相當不錯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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